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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丧失[南京大学2009年研]
继承权的丧失[南京大学2009年研]
admin
2022-09-19
37
问题
继承权的丧失[南京大学2009年研]
选项
答案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继承人因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而依法丧失继承资格。其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其特征有: ①既可能是继承期待权丧失,也可能是继承既得权丧失; ②继承权的丧失是一种民事制裁; ③继承权丧失的规则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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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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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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