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丁为有限合伙人。1月1日,丁撤资退伙,从合伙企业分回财产12万元。2月1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戊要求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对戊的债务发生在丁退伙之前。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6-09-23  59

问题 甲、乙、丙、丁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丁为有限合伙人。1月1日,丁撤资退伙,从合伙企业分回财产12万元。2月1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戊要求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对戊的债务发生在丁退伙之前。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丁在退伙时已经分担了相应的份额,因此对该笔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丁以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丁以其出资额1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D、丁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甲、乙、丙进行追偿,追偿数额为12万元

答案B,D

解析 (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12万元)为限承担责任。(2)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在退伙结算时已经承担过内部按份责任了,因此可以向其他合伙人全额追偿。参考教材P139。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W7n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