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生产的A类面霜1 500瓶,每瓶20克,每瓶不合增值税售价400元,款项696 000元已收存银行。 (2)销售生产的B类护肤液50箱,每箱20瓶,每瓶60毫升

admin2019-11-06  32

问题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生产的A类面霜1 500瓶,每瓶20克,每瓶不合增值税售价400元,款项696 000元已收存银行。
(2)销售生产的B类护肤液50箱,每箱20瓶,每瓶60毫升,每瓶含增值税售价62.64元,货物已发,款项62 640元已收存银行。
(3)销售生产的C类面膜300盒,每盒5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7 000元,增值税4 320元,款项尚未收到。
(4)将A类面霜、B类护肤液各1瓶和C类面膜2片组成套装,以每套不含增值税价款490元,委托甲企业代销,已收到代销清单,当期代销100套,款项尚未收到。
(5)将本单位生产的C类面膜120盒作为“三八”节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女职工。 (6)将6月3日在本地自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3年租金1050000元,该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7)本月材料采购情况见下表:

采购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除珍珠粉的专用发票未认证,其他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以上材料均未领用。
(8)支付销售化妆品发生的运输费用22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金额20 000元,税额2 000元,当月已认证通过。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根据资料填写下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摘要)中所列字母金额。

选项

答案[*] A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600 000+62 640÷1.16+27 000+49 000+10 800=740 800(元)。 B应税货物销售额=740 800(元)。 C销项税额=740 800×16%=1 18 528(元)。 D已认证的进项税额=56 320+2 000=58 320 (元)。 E可以实际抵扣进项税额=58 320(元)。 F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18 528—58 320=60 208(元)。 G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1050 000+1.05=1 000 000(元)。 H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l 050 000+1.05×5%=50 000(元)。 应纳税合计=60 208+50 000=110 208(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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