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甲方)拟修建一条二级公路,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招标,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函及招标函附录;③项目专用合同

admin2022-03-24  32

问题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修建一条二级公路,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招标,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函及招标函附录;③项目专用合同条款;④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⑤通用合同条款;⑥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⑦技术规范;③图纸;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⑩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①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顺序作为优先解释顺序(合同履行过程中另行约定的除外)。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亿玖仟伍佰叁拾玖万元(295390000.00元)。
    合同工期:2年。
    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由承包人采用内部竞聘方式确定。
    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2.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1)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合同方式确定,除如下约定外,合同价款不得调整。
    ①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上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②当材料价格上涨超过5%时,调整相应工程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
    ①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开工预付款。工程实施后,预付款从工程后期进度款中扣回。
    ②为确保工程如期交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③交工结算:工程交工验收后,进行交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完成后进入保修期,规定保修期为5年),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补充条款摘要如下:
    (1)为满足地基承载力和抗冻性的要求,涵底增加30cm砂砾垫层。
    (2)为了达到去钢材产能、缩短工期的目的,将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全部改为小型钢箱梁。
    (3)对桩基溶洞填充C15片石混凝土并埋设钢护筒。
    问题:
背景材料中所列出的合同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选项

答案该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如下: (1)承包人在开工前采用内部竞聘方式确定项目经理不妥。应明确为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 (2)工程质量为建设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妥。本工程是公路项目,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F80/1-2017)执行。 (3)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合同方式确定不妥。按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招标的合同,合同价款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计量。 (4)按工程量变化幅度和材料上涨幅度调整工程价款的约定不妥。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全面约定工程量价款可以调整的内容和调整方法。 (5)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不妥。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6)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不妥。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7)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不妥。在补充协议中,未明确相应价款由谁承担及费用增减计价原则,未明确工期的调整情况。 (8)为确保工程如期交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该条款不妥,失去了公正性,应该提出甲方资金不到位时相应的违约条款。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S4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