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建筑公司在某项目中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则在该项目中,下列( )行为是被法律、法规所禁止的。

admin2016-05-23  43

问题 甲、乙两建筑公司在某项目中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则在该项目中,下列(    )行为是被法律、法规所禁止的。

选项 A、甲建筑公司以自己名义另行单独投标
B、乙建筑公司以自己名义另行单独投标
C、乙建筑公司又与丙建筑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D、甲、乙建筑公司私下约定中标后由甲公司实际施工
E、甲、乙建筑公司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答案A,B,C,D

解析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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