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的20万元欠款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乙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则( )。

admin2017-05-16  23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的20万元欠款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乙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则(    )。

选项 A、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C、乙公司行使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否则解除合同

答案A,C

解析 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但二者有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故选A项,排除B项。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故选C项。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而乙公司未必属于先履行方。故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Rf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