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dmin2009-08-08  24

问题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选项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装修公司甲超越经营范围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并未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因此应认定为有效法律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PP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