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
admin
2018-04-20
45
问题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年卷二第94题)
选项
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
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
答案
A,C,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属于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所以A项正确。
B项:《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技术侦查措施每次签发有效期为3个月,但可以延长,且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延长的次数限制,因此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期限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超过9个月,所以B项错误。
C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4)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隐匿侦查作为技术侦查的一种措施,只能在立案后实施。能在立案之前的初查阶段适用的措施只能是非强制性的措施以及不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措施,所以C项正确。
D项:《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所以D项符合此规定,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叫做()。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下列关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描述正确的是:()
2014年7月,香港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挑起了“占领中环”运动,这一举动给香港的民主制度造成了较大不良影响。在这些参与游行的人群当中,部分群众确实存在自己的利益诉求。但是,这种利益诉求要通过正常渠道的表达才能产生正能量,维护香港的和平稳定。而香港的立法会就是集
2014年10月9日,某甲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4年9月2日。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包括:()
某市法院开发了“电脑量刑辅助系统”。该系统的目的旨在为司法审判提供了较为客观的尺度和标准,把法官“估堆”量刑的“暗箱”打开,使其公开化、标准化,从而减少上诉和申诉,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52题)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年卷二第89题)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2008年卷二第55题、2000年卷二第70题)
甲在经过某偏僻路口时,发现其好友乙抢劫了丙的财物.且由于乙先前的暴力行为.导致丙流血过多,陷入昏迷状态。甲赶忙对乙说:“你惹麻烦了,快找个地方躲躲.走得越远越好。”甲还将自己远厉亲戚的姓名、住址提供给乙,并给乙3000元。乙于是坐火车投奔甲的亲戚。甲、乙分
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第7题)
随机试题
2005年、2010年、2011年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世界总体的国际储备(不包括黄金)和黄金储备变化情况,如图所示:部分国家国际储备和黄金储备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2005年到2011年黄金储备量下降幅度超过11%的国家有多少个?()
决策遵循的是()原则。
护士巡视病房时,发现破伤风病人殷某,角弓反张,四肢抽搐,牙关紧闭,应立即采取的护理措施是
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和独资期货公司等应当设()。
以下不应该在“预收账款”科目中登记的是()。
20×2年12月,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自20×3年1月1日起撤销某营销网点,该业务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为实施该业务重组计划,甲公司预计发生以下支出或损失:因辞退职工将支付补偿款100万元,因撤销门店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20万元,因处置门店内设备将发生损失6
()对于人性相当于正义对于()
AHealthProfileAhealthprofileisaportraitofallofthefactorsthatinfluenceyourhealth.Todrawyourhealthprofil
Whatarethetwospeakersgoingtodo?
AremarkablethinghappenedinNewYorkrecently:thestatelegislature,ineffect,turneddownthechancetowin$700million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