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理解,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理解,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
admin
2012-09-17
25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理解,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
选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C、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答案
2,4,8
解析
我国《宪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因此A项表述是正确的,故不选。《宪法》第6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罢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故B项错误,应当选。《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可见,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C项错误。《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4)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并无此项职权,故D项表述不符合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是错误的,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被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发现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不敢向公安机关汇报。当公安机关让方某提供被告人李某藏匿的地点时,方某提出自己也不知道。有关机关可以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某市的出租车在城内由城管部门管,在郊区由交通部门管,得办两个证。后人民政府决定将城内外的许可证统一,并由交通部门负责办理。下列各种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政府采购的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政府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以下哪些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
舒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致使董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诉法规定,应由如下哪个机关立案侦查?()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如何计算舒某的侦查羁押期限?()
某市环保局(住所在该市西城区)与市水利局(住所在该市东城区)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该市南城区某化工厂的永久性排污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厂排污口建在防洪通道上,并且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遂联名作出决定:责令限期拆除排污口,罚款2000元。如果化工厂对该决定不服,
某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犯罪?()下列关于某甲的量刑情节的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患者,女,45岁。出现双手遇冷变紫变白及疼痛3年,2年来颜面水肿、张口受限。查体:血压180/130mmHg,双肺Vel-Cro啰音。化验:尿蛋白(++),尿RBC10~20个/HP,血BUN20.8mmol/L,ANA阳性
简述呼吸、心脏骤停的主要临床表现。
输血的适应证中,不包括
引气剂的掺用量通常为水泥质量的()(以引气剂的干物质计算)。
一个局域网中某台主机的IP地址为176.68.160.12,使用22位作为网络地址,则该局域网中最多可以链接的主机数为()。
物业()分析是市场分析中的重要内容。
图1中将四种生物分成了a、b、c三类,下列相关的叙述正确的是()。
“慎独”一词本是儒家用语,意思是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时至今日,习近平同志常强调,“慎独”仍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下列事例符合“慎独”含义的是:
∫(xsin2x)dx=________.
A、Thereweresomepagesmissingintheoldbooks.B、Someoldbookscouldnotbefoundinthemuseum.C、Somepageswerebroken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