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达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高危行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确认的利润总额为20 000万元,2014年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5年3月31日批准报出。该公司2014年和2015年发生的一些交易和事项及其

admin2016-03-14  48

问题 昌达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高危行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确认的利润总额为20 000万元,2014年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5年3月31日批准报出。该公司2014年和2015年发生的一些交易和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12月1日,昌达公司向乙公司销售5 000件A产品,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3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2.5万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015年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A产品。A产品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昌达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A产品的退货率;A产品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昌达公司在2014年确认营业收入250万元,营业成本150万元。
    (2)昌达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客户起诉,2014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决,考虑到客户胜诉进行赔偿的可能性较大,昌达公司为此确认了3,00万元的预计负债。2015年2月25日,人民法院判决客户胜诉,要求昌达公司支付赔偿款400万元,昌达公司和客户均同意判决。昌达公司根据判决结果在2013年财务报告中确认预计负债400万元,营业外支出400万元。
    (3)2014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500万元,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记入“预计负债”科目,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预计负债”项目中。
    (4)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比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股利400万元增加100万元,共500万元。因此项业务,该公司对2015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本年年初余额项目调减400万元,“未分配利润”的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项目调减100万元。
    (5)2014年1月1日向丙公司投资,拥有丙公司25%的股份,丙公司的其余股份分别由X企业、Y企业和Z企业持有,其中X企业持有45%的股份,Y企业和Z企业分别持有15%的股份。丙公司股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地计量。昌达公司除每年从丙公司的利润分配中获得应享有的利润外,其他股东权利委托某资产管理公司全权代理。丙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80万元,昌达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并确认当期投资收益50万元。
    (6)2014年12月3日与丁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昌达公司向丁公司销售B产品400件,单位售价5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丁公司应在昌达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丁公司收到B产品后6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B产品单位成本为300元。昌达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发出B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昌达公司估计B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B产品尚未发生退回。昌达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B产品实际退货率为15%;至2015年6月3日止,2014年出售的B产品实际退货率为25%。昌达公司2014年确认营业收入17万元,营业成本10.2万元。
    (7)2015年2月5日,因产品质量原因,昌达公司收到退回2014年度销售的C商品(销售时已收到货款存入银行),并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该批商品原销售价格600万元。昌达公司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8)2015年3月20日,昌达公司发现2014年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少提折旧20万元。昌达公司对此项差错调整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假定:上述事项均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对上述交易和事项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简要说明不正确的理由和简述正确的会计处理。

选项

答案①事项(1) 因不能根据以往的经验决定退货的可能性,所以2014年不应确认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等。 ②事项(2) 昌达公司同意判决,不应在2014年财务报告中确认预计负债,应确认其他应付款400 万元。 ③事项(3) 昌达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计入相关产品成本中,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 ④事项(4) 昌达公司应于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作为发放股利当年的事项进行处理,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均应反映在2015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未分配利润”的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项目中。 ⑤事项(5)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昌达公司虽持有丙公司25%的股份,但昌达公司除每年从丙公司的利润分配中获得应享有的利润外,对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应确认投资收益=80×25%=20(万元)。 ⑥事项(6) 日后期间退回15%在预计比例之内,冲减预计负债。 2014年应确认营业收入=400×500×(1—20%)=16(万元) 确认营业成本=400×300×(1—20%)=9.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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