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73题)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73题)
admin
2018-03-30
27
问题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73题)
选项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答案
A,B,C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64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该法条,新环保法将其原来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所有条文尽数删除,大量保留了关于行政责任的规定,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则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A、B正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因此甲厂和乙厂应各自为其行为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C正确、D错误。企业达标排污仅能免除其行政责任,无法免除其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厂超标3倍排污,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无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K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哪些不属于有权法律解释?()
我国()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12.1.9)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司考.2014.1.3)
某机关工勤人员赵某在一次公务活动中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之进行立案。赵某认为自己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刑法规定不应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则认为赵某从事的是公务活动,应构成玩忽职守罪。案件侦查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应当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我国古代司法中,在法无明文规定时,有“举重以明轻”的做法,这种做法()。
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司考.2007.1.3)
某公安机关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中,将正在嫖娼的范某抓回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将范某绑在一张椅子上,进行了非正常讯问。第二天,家人来看望范某时,发现范某昏迷,全身多处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范某的家人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某歌舞厅提供色情服务被举报,公安机关决定吊销该歌舞厅许可证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歌舞厅的经理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对提供色情的服务人员予以警告。在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前,对哪些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随机试题
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的主要目的是
下列属于淋证病机的是
社区卫生服务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强调各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需要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不同于临床服务,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必须具备预防和治疗双重技能。必须
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
后续检定是指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后的检定,包括()。
某单位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20层,建筑高度76m,建筑面积32000m2,耐火等级为一级。负1层为设备房;1层裙房为会议报告厅,有固定座椅1550个;2至20层为标准层,走道两侧布置办公房间、小会议室,内走道长度25米,设有可开启外窗。根据以
下列不属于基金份额分拆的作用的是()。
颌面部一般化脓性感染的局部表现为()。
【B1】【B4】
A、Tohelpinternationalstudentspreparetoenterinstitutionsofhigherlearning.B、Toprovideworkopportunitiesforgraduat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