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下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2003/2/38)

admin2021-01-31  55

问题 下列关下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2003/2/38)

选项 A、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待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6万元钱,胡将其中3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货款而给某(国有)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过钱,点了点头。但事后,在行长办公会上,由于其他领导极力反对发放此笔贷款,丙未获取分文贷款资金。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在某些主要材料难以补齐的情况下,赵某多次找到丁,希望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向赵某提出:6年前自己帮助了赵,希望赵给3万元作为丁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脱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考查受贿罪的对象“财物”,可包括财产性利益。免除债务,实质是使他人财产应当减少而未减少,也是取得财产利益的一种方式。可以构成受贿罪。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B选项,考查斡旋型受贿罪。
(1)办事“打招呼”,即使达到调动标准,依法也应认定为“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办事”,系谋取不正当利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系斡旋型受贿罪。故胡某构成受贿罪(斡旋型受贿罪),黄巢构成受贿罪(普通受贿罪),乙构成行贿罪。
(2)改变一下题目,如果乙谋取的是正当利益的话,则胡某构成介绍受贿罪,黄某构成受贿罪,乙不构成犯罪。
C选项。考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只需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即可,无需实际上谋取到利益。无论利益是否正当或利益是否真正实现,均可构成受贿罪。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D选项,考查离职后受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家工作人员在退休前为他人谋取利益,退休后获取财物的,需要具备“事先约定”这个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事先无约定的,不能认定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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