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情节较重的给予( )。

admin2016-01-05  45

问题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情节较重的给予(    )。

选项 A、记大过处分
B、降职或开除处分
C、记过处分
D、降级或撤职处分

答案D

解析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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