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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清溪县县级人大代表的东村选区的直接选举,而杨某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服刑的罪犯,谢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清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
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清溪县县级人大代表的东村选区的直接选举,而杨某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服刑的罪犯,谢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清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
admin
2012-09-17
53
问题
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清溪县县级人大代表的东村选区的直接选举,而杨某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服刑的罪犯,谢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清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李某被羁押在清溪县看守所。下列说法哪项正确?
选项
A、若主管李某强奸案的清溪县人民检察院或者清溪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了某不可以参加投票
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答案
1
解析
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限制或剥夺。但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本题中以下简称《规定》)第3条规定,丁某虽患有精神病,但仍需不能行使选举权利并经过选举委员会确认的,才不行使选举权利,故B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4条规定,李某是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但检察院或法院并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所以李某仍然可以参加投票,故A项人选。依照《规定》第5条的规定,杨某虽在服刑,但他并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仍然可以参加选举,故C项不能入选。谢某虽然正在受拘留处罚,但其选举权利并没有被剥夺,具有选民资格,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所以谢某可委托廖某代为投票,故D项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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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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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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