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刑法总则规定预备、未遂、中上,但没有规定既遂的原因是:
刑法总则规定预备、未遂、中上,但没有规定既遂的原因是:
admin
2013-01-11
29
问题
刑法总则规定预备、未遂、中上,但没有规定既遂的原因是:
选项
A、因为犯罪既遂是中分则各条确立的处罚的基本形态
B、因为上述A的理由,既遂是分则各条确立各罪在犯罪进度上之标准形态
C、因为上述A和B的理由,总则不必也不能规定既遂
D、我国分则各条确立了既遂形态但未逐一规定各罪相应的未完成形态,故需对预备、未遂、中止作特别规定
答案
A,B,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7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主体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田某被某法院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涉嫌抢夺罪由律师吕某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期间,得知吕某与被害人的妹妹为大学同学,遂决定拒绝辩护律师继续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借款金额500万元,月利率30%,期限为2002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还,担保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时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B公司于2003年9月5日向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许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一辆国际列车从甲国A地开往我国B地,在行驶中乘客王某盗窃他人财物被抓获。经查王某偷窃行为发生在我国C地境内,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在D地境内,且甲国与我国之间存在相关管辖协定,则本案依法应由()管辖。
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进行交涉。乙对于此事可采取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李某因故意杀人而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宪法最近一次修正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进行了系统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
随机试题
某用户有90W电冰箱一台、100W洗衣机一台、40W电视机一台、60W电灯四盏,若所有电器同时使用,则该户应至少选用_____的电能表。
某1型糖尿病患者,查餐后2小时血糖为30mmol/L(540mg/dl)。给胰岛素稀释后静滴,静滴时病人自觉多汗、手抖、饥饿,应考虑其原因是
最容易引起撤药性发作的抗癫痫药物是有可能导致视野缺损的抗癫痫药物是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工程监理。下列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有()。
某工程整体地下室2层、主楼地上24层、裙房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全现浇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填充墙为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基础为整体筏板,地下室外墙为整体剪力墙混凝土钢性防水,外加sBs卷材防水层。平整场地结束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工程定位和测量放线,然后即进行
下列关于税额抵免优惠中专用设备投资额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工商银行】我国的支付清算体系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枢,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业务系统为基础。
智能楼中生活给水系统通常的形式有()。
新一轮课程改革所遵循的主导理念是()。
在VisualFoxPro中,如果希望跳出SCAN…ENDSCAN循环语句、执行ENDSCAN后面的语句,应使用(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