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几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dmin2009-09-26  29

问题 下列几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选项 A、一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丈夫婚前个人房屋进行装修的增值部分
B、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失业保险金
C、张女士与王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之后购买的一辆小汽车
D、某作家将出版之著作,取得著作权但尚未获得经济利益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D项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2条:《婚姻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即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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