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机关拟定制开发一套适用于行政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先以本级单位为试点,如应用效果良好,则在本系统内地方单位进行统一安装部署。计划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开发单位。 事件1:监理在审核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拟签订合同条款中未针对本业务应用系统的知识

admin2011-01-29  28

问题 某国家机关拟定制开发一套适用于行政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先以本级单位为试点,如应用效果良好,则在本系统内地方单位进行统一安装部署。计划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开发单位。
   事件1:监理在审核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拟签订合同条款中未针对本业务应用系统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定,于是建议业主单位对该部分进行补充。
   事件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所有投标的4家单位对原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补充提交。
对于事件2,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否存在不妥,请说明依据和原因。

选项

答案不妥;根据《招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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