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 (1)已作

admin2010-06-08  41

问题 [案例3]
   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
   (1)已作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50万元;
   (2)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4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3)甲公司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

选项

答案(1)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 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2)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丙公司可以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4)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不享有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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