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
下列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
admin
2018-08-09
26
问题
下列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
选项
A、村委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
B、普通公民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国有财物,不构成贪污罪
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D、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答案
A
解析
村委会成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村委会主任甲在协助从事救济款物管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款物的,构成贪污罪。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乙属于受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B选项说法错误。受贿罪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丙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构成受贿罪。C选项说法错误。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轻伤,则按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如果造成的伤害达到重伤程度或致使工作人员死亡,则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属于一行为侵犯数个法益的想象竞合犯,以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择一重罪处罚,定故意伤害罪。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3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在不违反法律特许经营,限制经营和禁止经营的情况下,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下列行为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是()
下列关于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
【案情】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4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1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6万元资金。【问题】请对黄某的行为进行分析。
简述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的,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为()。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2013年辨析56)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请结合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加以辨析。
随机试题
Thesalesmanshowedherseveralbagsandshechose_______oneasshedidn’twanttospendtoomuchmoneyonit.()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签订了“内墙抹灰工程分包协议”,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内墙抹灰工程质量不合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在调值公式:P=P0(a0+a1A/A0+a2B/B0+a3C/C0+……)中,a0的含义是()。
工资项目设置的功能主要用于定义工资项目的名称、类型、宽度,可根据需要自由设置工资项目。 ( )
在Word中,若想在屏幕上显示常用工具栏,应当使用( )。
下列会计要素中,称为动态会计要素的有()。
加强团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你如果成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搞好本处室团结有什么想法和打算?
1978年农村储蓄总额是多少亿元?假定1985年的城乡储蓄构成与1984年相同,则1985年的城镇居民储蓄总额是多少?
BillCornellneedstimetoTomanageasmallfirm,
TomSmithwasawriter.Hewrotestoriesformagazines.Oneeveninghecouldnotfindanendforastory.Hesatwithhistypew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