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店(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向患者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取得收入36800元,向外地某药店批发药品(非避孕药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国产抗艾滋病毒药品和其他用具取得收入15800元(无法分开核算),药店请专家为顾客

admin2009-09-28  33

问题 某药店(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向患者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取得收入36800元,向外地某药店批发药品(非避孕药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国产抗艾滋病毒药品和其他用具取得收入15800元(无法分开核算),药店请专家为顾客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取得咨询收入6800元(单独核算);本月购进药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450元。该药店本月应纳的增值税为(  )元。

选项 A、5239.75
B、6227.78
C、4397.01
D、6692.74

答案D

解析 应纳税额=[36800÷(1+17%)+50000 +15800÷(1+17%)]×17%-9450=6692.7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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