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
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
admin
2015-06-28
26
问题
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
D
解析
王某以贩卖毒品的故意,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理当构成贩卖毒品罪。王某被陈某抢劫毒品的结果只是使得王某没有收到贩卖毒品的对价,并不妨害王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此,A项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刑法》第263条第7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由此可知,仿真手枪不属于“持枪抢劫”中的枪支,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因此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实际上是通过分则进一步考查总则的“实行行为”的概念。所谓“实行行为”是指对法益具有紧迫性、具体危险的行为。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的行为并没有紧迫的、直接引起刘某的生命危险,因此,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x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体现的宪法原则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秦朝作刑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文明内容的是()
材料一: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惟均,其审克之。一一《尚书.吕刑》材料二:士伍甲盗,以得时值赃,赃值百一十,吏弗值,狱鞫乃值赃,赃值过六百六十,黥甲为城旦。问甲及吏何论?甲当耐主隶臣,吏为失刑罪。——《法律答问》材料
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接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接泄漏事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划拨取得。 ( )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随机试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供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泰勒原则的实质是什么?
第二审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只是量刑不当,应当
循环血液中的异常物体随血流运行,堵塞血管腔的过程称为
A.氨酚待因片B.氨酚氢可酮片C.氢可酮D.氯胺酮属于麻醉药品的是
如何鉴别咯血与呕血?
一类机房的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之间。
背景材料: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座7×30m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作了以下主要检验内容:混凝土强度、T梁的宽度和高度、梁长、支座表面平整度以及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在质量控制方面,开展了主梁预
________指重新组合原有认知系统中某些构成要素或成分,调整各成分间的关系或建立新的联系,从而应用于新情境。
midasWWW是基于(58)系统的浏览程序。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