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年单项选择第21题)

admin2011-09-29  25

问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年单项选择第21题)

选项 A、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该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C、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拟订,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第8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综上可知,选项C表述错误,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wFA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