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被继承人有一子一女,均于继承开始前死亡,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也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留有子女甲、乙、丙,其女留有子丁,被继承人的儿媳戊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下列关于继承遗产的表述,正确的是( )。
被继承人有一子一女,均于继承开始前死亡,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也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留有子女甲、乙、丙,其女留有子丁,被继承人的儿媳戊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下列关于继承遗产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4-14
37
问题
被继承人有一子一女,均于继承开始前死亡,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也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留有子女甲、乙、丙,其女留有子丁,被继承人的儿媳戊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下列关于继承遗产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丙、丁和戊各分得遗产的1/5
B、甲、乙、丙、丁共同继承遗产的1/2,戊继承遗产的1/2
C、甲、乙、丙、戊共同继承遗产的1/2,丁继承遗产的1/2
D、甲、乙、丙共同继承遗产的1/3,丁和戊分别继承遗产的1/3
答案
D
解析
假设被继承人遗产总数为1,则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其子、其女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戊,三人各继承遗产的1/3,即其子继承1/3,其女继承1/3,戊继承1/3。由于其子、其女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故其子的1/3遗产由其晚辈直系血亲甲、乙、丙代位继承且平均分配,三人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1/3,即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1/9;其女的1/3遗产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丁代位继承,故丁继承遗产的1/3。可见,答案是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vp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西魏的()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式”为形式的法规汇编。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条件的,()。
下列选项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委托公民乙到外地签订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并为此开具了正规授权委托书。乙到外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后,丙又向乙推销电冰箱。乙经考察,认为该品牌电冰箱物美价廉,在丙地很畅销。于是,未经甲公司同意,乙便利用甲交给自己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
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的情况包括()。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被告人周某,男,32岁。被告人周某好逸恶劳,又一心想发大财,于是便打起了歪主意。周某从云南某地出境到达缅甸境内,用6000元人民币向当地的毒贩购买500克海洛因。周某回国后将海洛因分成小包出售,获利1万元。一次周某出售毒品时被查获。经查,周某所贩毒品为
2009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10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10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作
下面哪一对颜料不能同时用于一幅原稿的创作?当确定出某一幅原稿含有某两种颜料后就不需要对该原稿做进一步的测试了,因为此时已经不能再获得更准确的关于该幅画被创作的时间方面的信息。下面哪一项可能是这两种被确定的颜料?
随机试题
我国采用的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的原则。()
葫芦是机修钳工在工作中使用的一种轻小型的起重设备。
脑的被膜由外向内依次为
小便频数,量少色赤,刺痛者多属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mm。
人们用自己所获报酬与所作付出的比例与别人的这一比例进行的比较称为()。
在企业成熟期,企业培训课程设计应以()为重点。
操作系统为了保证文件未经拥有者授权,任何其他用户均不能使用此文件所提供的解决方法为______。
PassageTwoExplainthemeaningof"Eventhemostluxuriouspalaceofmemoryneedstrashcans."accordingtothecontext(Para
LanguagesinAmerica TheUnitedStatesis【T1】____________anEnglishspeakingcountry.The【T2】____________ofthepopulations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