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诉讼费的负担原则。

admin2016-05-05  24

问题 简述我国诉讼费的负担原则。

选项

答案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案件审判终了和执行完毕时,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实际承担。由于诉讼费用制度的前述功能和意义所致,因此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确立了“败诉人负担”的一般原则,同时辅之以“法院决定负担”、“当事人协商负担”和“自行负担”等其他讼费负担规则。 (1)败诉人负担 败诉人负担是诉讼费用负担的基本原则。因为败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或有实体上的或有程序上的过错和责任,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就应当由其负担。但是,若是胜诉方基于某种原因愿意主动承担诉讼费用的,法院也可决定由胜诉方承担。在民事诉讼中有些情形不属于典型的败诉,但诉讼费用的负担大致也是比照当事人败诉的情形来 确定。 (2)当事人协商负担 当事人自行协商诉讼费用的负担,既能在最大限度上尊重人的合意,又有助于彻底解决纠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3)法院直接决定负担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4)自行负担 所谓自行负担,是指不论诉讼的结果如何,在诉讼费用负担上,既不适用“败诉人负担”的一般原则,也不适用“当事人协商负担”和“法院直接决定负担”的辅助性规则,而一律由特定的当事人自己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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