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8-09
21
问题
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防卫过当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事后防卫
答案
C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依据特别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乙持刀抢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对其采取的致其重伤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A选项错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之一在于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甲是针对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商接对乙采取反击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B选项错误。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五个条件:(1)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4)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甲完全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C选项正确。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其导致的危害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在财产犯罪中即使犯罪已经既遂,但犯罪人没有离开犯罪现场,被害人采取防卫行为仍可以挽回损失的,应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不属于事后防卫。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u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07年10月28日、11月16日晚,被告人韦某、韦某某两次携带作案工具到蒙山县新圩镇六桂村那兰冲顶及长坪乡东护村沙箩高岭,盗走县移动公司安装在岭上的两台变压器,其中一台未使用,一台已使用。他们还剪断埋地电缆线185米,并把少量电缆卖给收购部,
特别自首的主体是()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需要具备的实体性条件包括()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简述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自行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lO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婚姻法规定,中止离婚父母一方行使对子女探望权的实质条件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2015年一专一第2题)
随机试题
著作权的利用包括()
男性,30岁,从事驾驶员工作5年,近3年反复发作腰痛,放射到右足跟部,腰椎CT提示,腰骶椎间盘突向右后方,压迫神经根。以下体征中哪一条与该诊断不相符合
有挥发性的香豆素的结构特点是
关于诱导契合学说,正确的是
患者恶寒发热,无汗,头痛身痛,痰涕清稀,咽痒,舌苔薄白而润,脉浮紧。其证候是
下列属于机电工程常用的绝热材料是()。
城市快速路的特征有()。
工公司上个月订单突然增加,工厂生产量无法配合,总经理特别指派企划室罗云研究如何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及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准时出货。经过一番调查后,罗云发现公司现有薪资制度是采用计时制,不论员工生产效率,一律以工作时间乘每小时工资率计酬,实在无法激励工作增加产量。而
Whatdoesthemanwanttodo?
【B1】【B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