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admin2022-11-30  37

问题 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选项 A、皮鞋和销售时用来盛装该皮鞋的鞋盒
B、具有相同设计构思的餐用盘、碟、杯、碗
C、做工和材质相同的两张书桌
D、书包和销售时赠送的铅笔盒

答案B,C

解析 专利法中规定可以合案申请的成套产品通常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各个产品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选项A中的皮鞋与鞋盒不属于同一大类,且鞋盒作为销售者售卖鞋子时的外包装,通常不会明示消费者让其为鞋盒付费;人们穿鞋子的时候。也不会同时带着鞋盒子,因此不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同时出售或同时使用,故不能合案申请,选项A不符合题意。选项B中的餐用盘、碟、杯、碗,具有相同设计构思,属于同一大类,且常常会同时销售或同时使用,可以合案申请,选项B符合题意。选项C中的两张书桌,做工和材质相同,且具有相同设计构思,属于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选项C符合题意。选项D中的书包和铅笔盒属于为促销而随意搭配出售的产品,不应认为是习惯上同时出售,因此不能作为成套产品合案申请,选项D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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