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男,38岁,一贯惹是生非,危害乡里。其父多次劝导,反而招致高某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因其父劝解,引发高某怒火冲天,打伤其父。经依法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则对于本案出现的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处理正确的有 ( )。

admin2009-09-26  36

问题 高某,男,38岁,一贯惹是生非,危害乡里。其父多次劝导,反而招致高某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因其父劝解,引发高某怒火冲天,打伤其父。经依法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则对于本案出现的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处理正确的有 (    )。

选项 A、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指控,人民法院认、为是故意伤害罪,则人民法院告知检察院变更罪名重新起诉
B、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是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C、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死亡,一般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D、只有在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才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答案B,C,D

解析 参见《刑诉解释》第176条的规定。本案中的选项分别属于该条规定的第(2)、(7)、(9)、(1)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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