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中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三个月

admin2009-06-15  41

问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中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三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四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补偿要求:
   1)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
   2)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
   3)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第一个月到第三个月,造价工程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多少万元?
   (4)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业主应补偿多少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万元的工程款?

选项

答案(1)预付款及保留金: 工程预付款:560×20%=112(万元) 保留金:560×5%=28(万元) (2)各月工程款及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 第一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70×(1-0.1)=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3-8=55(万元) 第二个月: 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90-80)/90=11.1% 签证的工程款为:80×(1-0.1)-80×8%=65.60(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6-12=53.60(万元) 第三个月: 本月扣保留金为:28-(70+80)×10%=13(万元) 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15=92(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为: 112+55+53.6+92=312.60(万元) (4)业主应补偿: 1)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补偿50万元的要求合理。 2)施工设备遣返费补偿10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10=5.18(万元) 3)施工人员遣返费补偿8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8=4.14(万元) 合计:59.32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为: 70+80+120+59.32-8-12-15=294.3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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