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21-11-22  39

问题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行政复议以一次复议为原则,对复议结果不服不能再提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B、行政复议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进行合理性审查
C、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
D、行政复议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答案C

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因此,行政复议以一次复议为原则,对复议结果不服的不能再提起复议,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项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复议案件时,需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应当书面审理。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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