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27题)

admin2018-07-27  35

问题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27题)

选项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管辖权竞合的处理。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说明的是本案中的非法拘禁罪由于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所以也是符合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因此属于“在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并案处理”。故A项正确,当选;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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