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8/客/1/11仿)

admin2021-01-31  31

问题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8/客/1/11仿)

选项 A、甲、乙为了实施走私而成立了单位,后该公司实施了走私犯罪。公司的走私行为不能认定为是单位犯罪
B、某国有公司高管集体研究决定,将该单位的50万元在5个高管中平均分配。该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C、甲公司实施单位犯罪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了。既要追究甲公司原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亦应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D、甲实施拐卖儿童行为,借用其所在的单位的车及司机帮忙运送被拐卖儿童,该单位参与拐卖儿童的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答案C

解析 A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B选项,前述解释第3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选项在高管中私分。不属单位犯罪,不构成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应以自然人犯罪贪污罪论处。
C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注:之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企业犯罪后被合并应当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答复》与前述批复内容矛盾,应当以前述效力较高的批复为准。
D选项,拐卖儿童罪不能由单位构成,应当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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