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21-12-19
22
问题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本案中甲由于丙的原因不能向乙按约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和丙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不能要求丙承当赔偿责任。甲在向乙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丙主张赔偿,由于丁是丙的工作人员,因此丁不对甲承担责任,而应由甲直接向丙主张。另外,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代办托运的情况下,货物交承运人即为交付,所以乙已取得货物所有权。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Z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委托乙加工一枚订婚钻戒.双方约定.由甲支付材料费,加工费在交货时支付。钻戒加工后,交付前,乙因债务纠纷,债权人要求查封该钻戒以清偿债务,甲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印制新年贺卡,两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贺卡的形式、图案、材质等。后甲公司将购买材质的任务交由丙公司完成,但丙公司购买来的材质并不符合甲、乙公司的约定。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福利儿童院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该儿童院捐赠现金100万元用于改善宿舍和儿童生活水平。但在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做出决定不再履行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情况下,侵权行为人不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依法律规定,下列不得为保证人的选项有哪些?()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刘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一家住A县刘村的王
甲、乙双方均为外国投资企业,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双方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贸仲的仲裁规则的规定,甲公司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说明的事项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对民事诉讼二审中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庭审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随机试题
根据《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下列关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说法,正确的是:
_________是独特的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
治疗风痧邪犯肺卫证,应首选
影响居住区规划结构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在城镇交通繁华路段施工盖梁时,宜采用(),以减少占路时间。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包括()。
甲公司2019年9月2日以1300万元价格对外转让一项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6年1月9日以2000万元购入,购入时该商标权预计使用8年,法律规定有效期10年。甲公司采用直线法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则甲公司在转让无形
()是指课程结业的检验。
只存在一个沟通中心的沟通结构模式是()。
aboutShallHowoftenlotafraidkindwouldwantedoutforI______liketospeakafewword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