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1年单选14)检察员甲在承办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时,接受一名本应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5万元贿赂后弄虚作假,致使检察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甲的行为( )。
(2011年单选14)检察员甲在承办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时,接受一名本应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5万元贿赂后弄虚作假,致使检察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甲的行为( )。
admin
2019-03-20
26
问题
(2011年单选14)检察员甲在承办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时,接受一名本应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5万元贿赂后弄虚作假,致使检察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甲的行为( )。
选项
A、只构成受贿罪
B、构成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C、构成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B
解析
甲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本应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弄虚作假,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甲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因为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非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这较为明显。《刑法》第399条第3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综上分析,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Y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三人合伙,一致推举甲为合伙的负责人,并互相内部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5万元,现在甲与丁签订一份15万元的合同,丙反对,丁不知情,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赵某和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两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加经营,只每半年收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亲属法的调整对象。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的成立条件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李某谎称自己是中纪委派到地方的办事员,专门调查当地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取得某县领导的信任后,当地大小官员都对李某十分恭敬,李某许诺只要他们好好孝敬,一定会有好处,因此三个月时间里李某获得的财物共计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构成累犯的是()。
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的厂房内捆绑在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手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元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20万元赎金
甲乙丙三人共谋走私毒品,共同集资100万元,由丙购买毒品走私。关于本案的刑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用公众对交通规则的了解程度等来测定交通安全的宣传效果时,此指标属于()
免疫球蛋白的型及亚型分类依据是
患者女,65岁。咽痛1个月余,查体:右侧扁桃体肿大,鼻咽部未见异常,双肺呼吸音清晰,心脏听诊无异常。腹软,无压痛,未触及腹部包块,肝脾肋下未及,移动性浊音阴性。双下肢无浮肿。扁桃体活检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胸部CT及腹部CT未见异常。若患者禁忌放疗,化
医学术语的标准化命名可以追溯到
我国南方某放牧牛群出现食欲减退,精神不振,腹泻,便血,严重贫血,衰竭死亡。剖检见肝脏肿大、有大量虫卵结节。确诊该病常用的粪检方法是()。[2010年真题]
高层建筑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的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一定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该期间为()。
用户对SQL数据库的访问权限中,如果只允许删除基本表的元组,应授予哪种权限?
Doctorsbelievedthat______.Thefactthatthewomanwascuredthroughhypnotismprovedthat______
【B1】【B2】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