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我国追诉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我国追诉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16-04-15
28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追诉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
B、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
C、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D、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追诉期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关于追诉期限的起算,我国《刑法》第89条第l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C选项正确。关于时效中断,《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只要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如何,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均归于无效,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Y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被告人孙某于某日午后与同班工人一起喝了两瓶白酒。酒后,孙某又去朋友赵某家,又与赵某一起喝了八两白酒。在喝酒过程中,孙某和赵某因琐事引起争吵,孙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赵某胸部猛刺一刀,致使赵某当场死亡,后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问题:孙某应否对自己的杀人行为
某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3年后,将同监舍的某甲打成重伤,应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某乙实际执行刑期的最高期限为()。
“请求”是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权利人的以下行为中属于请求的是()。
著作权人死亡后,可以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的权利是()。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属于书面形式的是()。
2007年12月31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不包括()。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随机试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中央企业核准的有()。
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涉及崇高内容的理论家是【】
磁共振现象是谁发现的
A.归肺经B.归肝经C.归脾经D.归心经E.归肾经朱砂能治疗心悸失眠,具有重镇安神之功,其归经是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划分依据是()。
某典当行某月取得死当物品销售收入12万元,抵押贷款利息及保管费收入25万元。该典当行当月应纳营业税为()万元。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afractionofaninchB.thecreationofnewentitiesC.thesameamountofmassD.thetiniestparticleE.anexplosionofh
From:SoniaMeyers(s.meyers@quickmail.com)To:Soo-jinLee(soo2974@quickmail.com)Subject:YourresumeDate:December3,10:04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