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李某和王某两邻居素来不和。王某怀恨在心,总想寻机将李某教训一顿。王某深知李某身体瘦弱但却性情暴躁,便设计要激怒李某,让其先动手打人,自己再予以还击。某日,王某依计而行,李某果然动怒先出手打王某,王某趁机还击。谁料,李某盛怒之下随手拿起桌上的剪刀刺伤了王某的
李某和王某两邻居素来不和。王某怀恨在心,总想寻机将李某教训一顿。王某深知李某身体瘦弱但却性情暴躁,便设计要激怒李某,让其先动手打人,自己再予以还击。某日,王某依计而行,李某果然动怒先出手打王某,王某趁机还击。谁料,李某盛怒之下随手拿起桌上的剪刀刺伤了王某的
admin
2021-06-10
27
问题
李某和王某两邻居素来不和。王某怀恨在心,总想寻机将李某教训一顿。王某深知李某身体瘦弱但却性情暴躁,便设计要激怒李某,让其先动手打人,自己再予以还击。某日,王某依计而行,李某果然动怒先出手打王某,王某趁机还击。谁料,李某盛怒之下随手拿起桌上的剪刀刺伤了王某的胳膊。王某忍痛躲闪,李某穷追不舍,恰逢同村村民张某牵着牛经过,无路可退的王某慌忙躲闪到牛的身后,李某的剪刀正好扎到牛背上。致使张某的牛受伤。
问题:
若王某夺过李某的剪刀并将李某打晕在地,之后又用剪刀将不省人事的李某刺成重伤,则王某行为如何认定?
选项
答案
王某将李某打昏又将李某刺成重伤是故意伤害。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XJ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几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讲话时指出,我们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用鲜活丰富的当代中国实践来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
王某委托律师向区建设局发律师函反映其所购商品房屋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查处。同年,区建设局经过调查后,以复函的形式答复称该商品房设计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王某不服,以区建设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市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责令区建设局履行行政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之所以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是因为()。①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②它是我国调节人与人、个人与集体道德关系的经验总结;③它是解决我国现实道德领域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④它是市场
道德规范是人们为了社会稳定和发展所必须遵守的()。
巴拿马运河沟通的两个大洋是()。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35年()的召开,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和形成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70年前的今天,毛泽东同志在这里向世界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一伟大事件,彻底改变了近代以后100多年中国积贫积弱、受人欺凌的悲惨命运,中华民族走上了
与“琵琶:古筝”这组词逻辑关系相近的选项有()。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英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割让香港岛、九龙新界,下列属于不平等条约的是()。
随机试题
A、补益肺肾,纳气平喘B、益气回阳,救阴固脱C、清肺豁痰,补肾固脱D、扶阳固脱,镇摄肾气D考点为正虚喘脱证:喘逆剧甚,张口抬肩,鼻扇气促,端坐不能平卧,稍动则咳喘欲绝,或有痰鸣,心慌动悸,烦躁不安,面青唇紫,汗出如珠,肢冷,脉浮大无根,或见歇止,或
患者,男,75岁。便秘10多年,大便5~7天一次,因60小时前突发下腹剧痛住院。痛呈持续性伴阵发性加剧;腹胀明显,无呕吐,病后无肛门排气。检查:T37.5℃,P92次/分,R20次/分,BP24/13.5kPa(180/100mmHg);下腹膨隆,尤以左侧
布比卡因的化学结构是
Mn2+的外层电子排布是()。
一、背景A公司承担某小区的数栋高层住宅楼和室外综合体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任务。A公司将小区热力管网工程分包给业主指定的B公司,其管材和阀门由A公司采购供应。B公司承建的热力管网安装完毕后,于2010年8月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并通过;A公
司机纸是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随附单证之一。()
()是我国最具热带海洋气候特色的地方,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干湿季节明显,台风活动频繁,气候资源多样。
对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毛泽东及其他党的领导人先后有过的思路是
Asusual,whentheWestglamorizessomethingforcommercialpurposes,thewholeweightofthecommunicationmediahasbeenthrow
Therewasatimewhenparentswhowantedaneducationalpresentfortheirchildrenwouldbuyatypewriter,aglobeoras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