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13-04-25
23
问题
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规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可以直接改变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者撤销判决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限问题。《立法法》第8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所以,B,C两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W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在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处理,请问,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下列关于张某的行为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郭某。对此,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依《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表述符合有关规定的是哪些选项?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两艘同属巴拿马国籍的船舶在韩国海域发生碰撞,后均首先到达我国的大连港。其中一艘“玛丽号”向我国大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另一艘碰撞船舶“哥白号”进行扣押。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适用的法律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则劳动者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关于宪法规范的特点,下列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成熟囊性畸胎瘤恶变,可形成
男性,67岁。近两年来出现讲话时突然沉默不语,约两小时后转为正常,有时出现视幻觉。近一年来出现双手抖动,查双上肢肌张力齿轮样增高。该病的特点
对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经治医师应上报哪个部门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关于居住区规划中小区级路的概念,以下哪项正确?[2006年第61题]
金融调控是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的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调控的主要类型是()。
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的系统集成网络模型最显著的特征有()。
企业自行建造的房地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先自用,之后改为对外出租,应当在该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Stratford-on-Avon,asweallknow,hasonlyoneindustry—WilliamShakespeare—buttherearetwodistinctlyseparateandincreasing
以下选项中,不合法的C语言用户标识符是()。
在Word中编辑一篇文稿时,纵向选择一块文本区域的最快捷操作方法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