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admin2010-03-18  22

问题 下列哪些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选项 A、一种屠宰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牲畜施加1万伏特电压3~7秒
B、一种提取黑熊胆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体黑熊体内植入联通胆囊的导管,定时提取
C、一种美容方法,其特征在于向人脸部皱纹处注射肉毒素
D、亚欧大运河,其特征在于运河由北京—莫斯科—巴黎—伦敦,依照地形地貌特点分段分期建成

答案B,C,D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2对实用性的含义进行了细化。动物屠宰方法能在产业上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因此具备实用性,A选项错误。《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4中规定,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B选项中的技术方案实施对象为黑熊,C选项中的实施对象为人,都属于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二者均无法在产业上使用,故都不具备实用性,B、C选项正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3中规定,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得是由自然条件限定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建造的自始至终都是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不具备实用性。D选项中的亚欧大运河,由于是利用了北京—莫斯科—巴黎—伦敦的地形地貌特征修建而成,该大运河是独一无二且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故不具备实用性,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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