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2011年卷一第75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第75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8-06-28
21
问题
(2011年卷一第75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申请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超出法定期限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专利审查程序终止的,申请人可以请求恢复被终止的审查程序
B、对于因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而中止的实质审查程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后,不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应当予以恢复
C、自请求中止专利审查程序之日起一年内,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未能结案,请求人又未请求延长中止的,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D、无效宣告程序不能因财产保全而中止
答案
A,B
解析
A.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C《专利审查指南2010》2-8-7.3“程序的恢复”中规定:“对于因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而中止的实质审查程序,在专利局收到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后,凡不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应及时予以恢复;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在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后予以恢复。若自上述请求中止之日起一年内,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未能结案,请求人又未请求延长中止的,专利局将自行恢复被中止的实质审查程序。”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5-7-7.4.3“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期限”中规定:“对涉及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应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的中止或者应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中止期限不超过一年,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局将自行恢复有关程序。”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V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专利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专利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在顾客满意度测量指标体系中,下列()指标是与产品有关的。
某国际连锁零售企业所有零售品均由供应商提供。近日,该企业打算在新开张的门店上架一批平板电视,第一批约需货品五百件。现有甲、乙、丙三家电视供应商可供选择。最终确定三家供应商都被选中,在对三家供应商实施动态分级管理时,分别对甲、乙、丙三家定级为A、A、C,
作为企业评定供应商业绩的常用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适用于()等场合。
()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
方针目标的展开程序含有()。
WTO/TBT协议给予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
某些产品因本身性质而具有一定的危险,由于生产者未用警示标志指出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而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称为()。
张先生2006年喜迁新居,可搬家不久就发现新房子住起来有很多问题,他想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请你帮助张先生选择可行的办法。[2007年真题]有一次张先生做饭时接了个电话,锅里的水溢出来把火扑灭了,等张先生发现时厨房里的煤气味已经很浓了,非常危险。张先
世界上各个国家的认证制度不完全一样,为消除与认证有关的贸易壁垒,从1970年开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委派其下属的认证委员会对国际间的认证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于1976年提出“ISO/IEC第三方认证制相应标准的原则法典”,作为协调各国认证制度的基础和依
《计量法》是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根本法。1985年6月8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家计量局局长白景中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草案)》进行了说明,包括立法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具体问题;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
随机试题
社会工作者小陶在与服务对象小范会谈时得知,其女友最近与他分手了,小范非常恼怒,准备用暴力伤害女友。基于对小范的了解,小陶认为事态严重,迅速将此事报告给督导,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干预,妥善处理了此事。根据社会工作伦理困境处理原则,小陶的做法遵循的是(
下列符合心房纤颤临床表现的是
诊断明确的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病人,近3天每日排成形黑便1次。量约50g,应选的治疗方案
脉象特征形细而行迟,往来不畅,脉势不匀,如轻刀刮竹,其临床意义是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39,单)
Word文字处理操作考试要求:(1)将下段文字的标题置于文章中央、字体设为“仿宋体”三号,加粗。(2)将“正文”字体设为“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3)将文字从“我们将……”分为两个自然段。会计电算化会计
电源馈线规格应符合的要求:通信用交流中性线采用与相线截面面积不同的导线;直流电源馈线按近期负荷确定;接地导线采用铝芯导线。()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Californiaishavingproblemswithitsdeathpenalty.Ithasn’texecutedanyonesince2006,whenafederalcourtruledthatits
贝多芬与勇气——2014年英译汉及详解Musicmeansdifferentthingstodifferentpeopleandsometimesevendifferentthingstothesameperson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