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卷一第75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21

问题 (2011年卷一第75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申请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超出法定期限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专利审查程序终止的,申请人可以请求恢复被终止的审查程序
B、对于因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而中止的实质审查程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后,不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应当予以恢复
C、自请求中止专利审查程序之日起一年内,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未能结案,请求人又未请求延长中止的,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D、无效宣告程序不能因财产保全而中止

答案A,B

解析 A.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C《专利审查指南2010》2-8-7.3“程序的恢复”中规定:“对于因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而中止的实质审查程序,在专利局收到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后,凡不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应及时予以恢复;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在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后予以恢复。若自上述请求中止之日起一年内,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未能结案,请求人又未请求延长中止的,专利局将自行恢复被中止的实质审查程序。”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5-7-7.4.3“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期限”中规定:“对涉及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应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的中止或者应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中止期限不超过一年,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局将自行恢复有关程序。”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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