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 周若因生活困难,但相信参加此次大赛将改变自己的命运

admin2014-02-10  35

问题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
周若因生活困难,但相信参加此次大赛将改变自己的命运,遂准备向赵敏借款5000元作为路费及参赛花销。请问:(1)若赵敏口头答应借款给周若,并约定次日到家来取,不料,次日周若到赵敏家只见到铁将军把门。周若是否可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为由,起诉赵敏要求履行借款合同义务?为什么?(2)设赵敏借款给周若之时并未约定给付利息,后赵敏主张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支付利息,是否支持?为什么?

选项

答案(1)不可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2)不支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忠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T5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