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22-03-10
23
问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共同犯罪主观故意的意志因素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
B、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不作为,还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C、共谋实行犯罪,在现场没有直接实行犯罪行为,但在一旁呐喊助威的,也认定为是共同犯罪
D、事后的帮助行为,如果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
答案
A,B,C,D
解析
对于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各共同犯罪人既可以是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也可以是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还可以是有的共同犯罪人基于希望有的则基于放任,即共同犯罪主观故意的意志因素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A正确。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作为,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也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不作为,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还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行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故B正确。只要共谋实行犯罪,即使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也认定为共同犯罪,只是在量刑上会予以考虑,C正确。单独的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事后的帮助行为以共犯论处,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T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大学毕业生甲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门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以下假设的情况分别回答问题:甲向该企业投资的电脑2台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所有权属于:()
下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甲有限公司与乙路灯制造公司签订路灯加工承揽合同及附件。合同约定路灯制造公司为泵业公司加工生产数量不等的庭院灯,草坪灯和路灯头,总价款85万元。合同附件约定了产品参数要求,合同同时约定了交货方式和时间。甲公司为此事先支付了合同总价款15%的预付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案件,管理人解除了破产受理申请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的设备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解除该合同的行为使乙公司遭受10万元的经济损失。为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8年7月8日14时47分许,刘甲驾驶车辆(该车辆车主是刘乙)沿大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文化商城街口处时,由于被对向公交车上喷涂的广告女郎吸引侧目,而与由南向北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刘甲忙乱中驶入对向车道又与由东向西张某驾驶的公交车相撞,造成车辆上的女
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69题,多选)
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一风景区域进行城管执法。镇政府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父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7年)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商家维克多公司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获利10万元,且给本地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害,针对该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法律责任的免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简述决策中枢系统的主要任务。
肘关节脱位的正确治疗是()
急性胰腺炎病人出现以下哪种情况为重症与预后不良的标志()
自身输血的作用主要是指
方某接受房产赠与,手续齐全、合法,赠与合同上注明该房产原值25万元,方某支付相关税费2.5万元。经税务机关评估,该房产市场价格为35万元。方某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
下列诗人中,不属于“初唐四杰”的是()。
《后汉书》载:“……班超定西域……遣甘英穷临西海而还。”西海是指()
调制解调器(Modem)的主要技术指标是数据传输速率,它的度量单位是______。
英文缩写CAD的中文意思是
【B1】【B2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