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dmin
2016-06-27
21
问题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选项
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答案
D
解析
内地的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是正确的,但并非以行政法规为主,而是以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从属于法律。因此。选项A不成立。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狭义上使用,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选项B不成立。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并非“备案”后生效。因此,选项C不成立。国际法与国内法相对,是根据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进行区分的;而法律部门是根据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进行区分的。因此,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的部门法。因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SI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时,需要传唤时,违法嫌疑人需要接受并配合调查工作。下列选项中,哪项案件中的传唤工作存在问题?()
无业青年吕某,持刀潜入市师范学院一女生宿舍,企图用暴力实施强奸,邻室同学发现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吕某慑服,并跪地求饶。其中一名民警恐吕某佯装,伺机反扑.当即开枪将陆某大腿打伤,然后擒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除外。
下列选项对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中有关人员援助内容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驾驶一辆电动车在街上穿行。行驶至路边一胡同口时,电动车不慎倾倒,连续撞翻多个垃圾桶。如此一来,路口道路交通受到阻碍。请问,面对下列哪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代替张某清理道路障碍物?()
民警甲接到王某报警称有人飞车抢夺,于是设卡拦截,因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冲卡而逃,甲驾驶警车闯红灯追赶。犯罪嫌疑人逃至一小巷,警车无法驶入,民警甲便使用公民乙的摩托车继续进行追赶,抓获犯罪嫌疑人丙,但不慎将摩托车撞坏。对于犯罪嫌疑人丙委托辩护律师的行为,
杨某14岁,杨某父亲的好友何某非常喜欢杨某,赠与杨某高档自行车一辆,价值1400元,并同其签了赠与协议。下列关于该赠与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市市民杨某某(女,62岁)在市中心医院住院做手术时发生意外死亡。该事件发生后,死者亲属十余人采取用花圈堵住中心医院大门,在大门口烧纸、放鞭炮等形式对医院施加压力,并辱骂、殴打医务人员。警方到达后,部分死者家属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辱骂执勤特警,阻拦特警车辆
李某系某市企业员工,工作能力一般,严重影响企业业绩,受到上级领导及其他同事的谴责。某日清晨,第一位到岗清洁的保洁人员发现李某死于企业工位。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最终谋杀其父的李某女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请问公安机关在接到生效的判决书后,应在多长时间内
简述侵害人身(生命、身体、健康)权的损害赔偿范围。
随机试题
(2009年10月)试述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电视艺术:《四世同堂》
男性,29岁,低热,酱油色尿2个月,体检巩膜黄染,贫血面容,肝脾不肿大,血红蛋白73g/L,血小板100×109/L,白细胞4.4×109/L,网织红细胞计数0.15,尿隐血阴性。除以上治疗外还可进行的治疗为
一患者因疑有颅内动脉瘤,医生开处脑血管造影,以明确诊断造影时,患者可能会突然出现一些短暂症状,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如()
不属于抗高血压药物的是
致死剂量是指
治疗下肢静脉曲张根本的有效方法是
1952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开展打击不法资本家的()。
提高移动速度的常用方法和手段有哪些?
A、Heistoooldandboring.B、Heisnotoldbutboring.C、Helooksyoungerthanheis.D、Heisnotboringbuttooold.B题干询问男士对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