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

admin2016-06-26  22

问题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

选项 A、乙公司向A银行借款,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B、甲公司向B银行借款,以自己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权设定质押
C、丙公司向C银行借款,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D、甲公司向D银行借款,丁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与财产无关,不可能涉及别除权。
(2)选项B:破产人同时为质押人,即该项担保与破产人所有的财产有关,债权人享有别除权。
(3)选项C: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物依然是破产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
(4)选项D:该项虽然与物有关,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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