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0日,甲汽车公司与乙柴油机制造厂签订了供货合同。双方约定:乙厂供应甲公司汽车发动机5 000台,每台价格1万元。乙厂于同年6月10日开始,每季度交货1 000台,甲公司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30万元,乙厂每季的季度末交货,甲公司收货后1

admin2022-10-18  46

问题 2006年4月10日,甲汽车公司与乙柴油机制造厂签订了供货合同。双方约定:乙厂供应甲公司汽车发动机5 000台,每台价格1万元。乙厂于同年6月10日开始,每季度交货1 000台,甲公司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30万元,乙厂每季的季度末交货,甲公司收货后10天内验货付款,违约责任为未履行货物的2%。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支付了乙厂定金。在交付了前两批2 000台发动机后,因原材料市场出现了变动,导致乙厂生产计划重新调整,乙厂要求变更合同,但遭到甲公司的拒绝。乙厂便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并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乙厂认为,再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因此,乙厂只同意返还甲厂30万元定金。于是甲公司将乙厂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查明:甲公司同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因甲公司违约致使丙公司损失近10万元;乙厂在同甲公司订立合同时知道甲与丙之间的合同;乙厂提供的第二批汽车发动机中有20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与这些发动机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严重损坏,经济损失达20万元。
    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乙厂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的依据是什么?该依据能否成立?为什么?

选项

答案乙厂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是情势变更原则。但该依据不能成立。本案中,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属于市场固有的商业风险,这种商业风险不同于情势变更,因而乙厂于法无据,况且乙厂仍然具有履约能力,甲公司也要求乙厂继续履行合同,因而乙厂以情势变更原则而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不能成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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