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自( )起计算。

admin2013-05-17  33

问题 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自(   )起计算。

选项 A、证券上市之日
B、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刊登后
C、发审会后
D、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后

答案A

解析 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应当继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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