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某分包商承包了某专业分项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工程量为2400m3;合同工期为30天,6月11日开工,7月10日完工;逾期违约金为1000元/天。 该分包商根据企业定额规定:正常施工情况下(按计划完成每天安排的工作量),采用计日工资的曰工资标准

admin2019-03-27  34

问题 【2008】某分包商承包了某专业分项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工程量为2400m3;合同工期为30天,6月11日开工,7月10日完工;逾期违约金为1000元/天。
该分包商根据企业定额规定:正常施工情况下(按计划完成每天安排的工作量),采用计日工资的曰工资标准为60元/工日(折算成小时工资为7.5元/小时);延时加班,每小时按小时工资标准的120%计;夜间加班,每班按日工资标准的130%计。
该分包商原计划每天安排20人(按8小时计算)施工,由于施工机械调配出现问题,致使该专业分项工程推迟到6月18日才开工。为了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分包商可采取延时加班(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或夜间加班(每班按8小时计算)两种方式赶工。延时加班和夜间加班的人数与正常作业的人数相同。
问题:
若该分包商不采取赶工措施,根据该分项工程是否为关键工作,试分析该分项工程的工期延误对该工程总工期的影响。

选项

答案(1)若该分项工程为关键工作,则总工期需要相应延长7天; (2)若该分项工程为非关键工作,其总时差大于或等于7天,则不影响工期; (3)若该分项工程为非关键工作,其总时差小于7天,则影响工期;延长的天数为7 天与该分项工程总时差天数之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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