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600万元。甲公司没有上诉,也没有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受理后查明:甲公司现存账上没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但甲公司拥有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5

admin2016-05-05  37

问题 2012年10月10日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600万元。甲公司没有上诉,也没有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受理后查明:甲公司现存账上没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但甲公司拥有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50万元,拥有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200万元;拥有中外合资企业戊公司股权150万元,并于2002年8月新注明了一家独资企业。现人民法院依法对甲公司实行强制执行措施。
若对甲公司拥有的丙公司的股权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下列执行措施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扣押股票,并强制甲公司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
B、直接拍卖或变卖股票,用于清偿对乙公司的债务
C、直接将股票依法抵偿给乙公司
D、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乙公司

答案A,B,C

解析 《执行规定》第52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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