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2009年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接受某用工单位的委托安排劳动力,取得该单位支付的价款共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2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住房公积金。 (2)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取得收
某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2009年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接受某用工单位的委托安排劳动力,取得该单位支付的价款共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2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住房公积金。 (2)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取得收
admin
2019-03-13
37
问题
某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2009年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接受某用工单位的委托安排劳动力,取得该单位支付的价款共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2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住房公积金。
(2)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取得收入40万元。
(3)提供会议服务取得收入30万元。
(4)在中国境内接受境外企业的远程业务指导(境外企业未派人来华),支付费用20万元。
(5)借款给某单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10万元。
(6)转让接受抵债所得的一处房产,取得收入800万元。抵债时该房产作价5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2009年)
计算转让房产应缴纳的营业税。
选项
答案
计算转让房产应缴纳的营业税=(800-500)×5%=15(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DI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地处县城,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在县城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10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4000万元,铝合金结构件6000万元(含税价);
2014年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李某,外资企业每月应向李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李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将应付李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凭证;此外李某还在另一私营企业兼职,提供室内设计服务,该私营企业每月向李某支付报酬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成立于某市的内资房地产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1)有偿受让市内一块15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4500万元,公司将其中60%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另40%准备开发写字楼。(2)进行15万平方米土地的“
地处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3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政府减征了10%,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4年其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8000元;(2)2月为某高校提供就业咨询宣讲活动,获得报酬50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用于资助高校作研发费用;(3)4月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4年其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8000元;(2)2月为某高校提供就业咨询宣讲活动,获得报酬50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用于资助高校作研发费用;(3)4月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员,2014年其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8000元;(2)2月为某高校提供就业咨询宣讲活动,获得报酬50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用于资助高校作研发费用;(3)4月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
某度假山庄,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1)客房收入600万元;餐饮收入200万元;会议费收入150万元。(2)公司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50000平方米,其中:山庄内的绿化占地20000平方米、酒店和宾馆占地10000平方米、用于经
随机试题
症见恶寒发热,头身骨节疼痛严重,多因外感
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静置设备安装中的整体容器安装项目,根据项目特征描述范围,其他工作内容除包括容器安装,吊耳制作,安装外,还包括()。
我国现阶段进口商品战略的主要内容是()。
以下不是光有源器件的是()。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属于唯物主义的知行观。()
某可乐公司推出了一种樱桃口味的可乐。在一次调查中发现,80%的人都还是更喜欢喝经典口味的可乐,而不是樱桃口味的。但是这项调查有可能低估了喜欢喝樱桃口味的人数。如果上述表述属实,下列哪项最能为上述结论提供解释?
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其平均地权的基本方案是()
WhatdoestheWoManMean?
Ionlyknowthemanby______butIhaveneverspokentohi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