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11
24
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
B,C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根据第132条的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厂房作抵押担保其100万元银行贷款,银行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其优先权能否实现还受到一定限制,选项A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如果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故选项B和选项C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4条的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果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债务的清偿责任,选项D错误。
【特别提示】破产债权的申报主体不限于债权人,还包括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被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票据的付款人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C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55题)
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51题)
参与分配过程中,对分配方案的异议,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发生。下列关于该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参与分配制度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能够参加到别人已进行的执行程序中,使自己的债权获得平等的受偿。下列关于参与分配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起诉与丈夫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甲抚养小孩并分得房屋;乙分得存款及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共同债务2000元由甲承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案件事实中,并非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治疗恶性贫血时,宜选用
请问下列哪一种是市政设施不具备的排他性?()
我国有些期货公司的个别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甚至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这实际上属于越权代理。( )
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是()。
内容:探索并证明“三角形内角和定理”(学生基础:已经学习相交线,平行线的性质与判定。)要求:1.只写出探索和证明两个环节的教学设计片段。2.要说明每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意图。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中,比较早地明确使用“群众路线”这个科学概念的是()。
人民警察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不得辞退?()
斯威夫特在英国文学中开创了_______。
Fromthepassage,wecaninferthattheauthoriswhatkindofperson?Whydidn’tthewriter’swifeandfriendsaskhimwhatha
【C1】______hundredsofyears,artistshavebeencraftingbeautifulteapotstobrewjusttheright【C2】______oftea.TheYix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