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甲公司为购买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5年,以自有的工厂大院以及已建好的1号厂房作抵押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5月9日甲公司在院内1号厂房旁边盖起2号厂房,并将2号厂房抵押给丙金融公司,但没有办理登记。2013年4月

admin2019-07-12  24

问题 2010年3月1日,甲公司为购买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5年,以自有的工厂大院以及已建好的1号厂房作抵押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5月9日甲公司在院内1号厂房旁边盖起2号厂房,并将2号厂房抵押给丙金融公司,但没有办理登记。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发生大火,将1号厂房烧毁,甲公司此前为1号厂房购买了保险,此次火灾,保险公司赔偿了400万。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丙金融公司对于2号厂房是否拥有抵押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丙金融公司对于2号厂房没有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物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丙金融公司并未办理登记,所以抵押权未成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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