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而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又应如何处理呢?( )

admin2013-12-28  53

问题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而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又应如何处理呢?(    )

选项 A、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
B、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
C、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D、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可免除赔偿责任

答案1,2,4

解析 《民通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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